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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三个强化”举措全力保障全市易制毒企业复工生产
2020-03-11 15:50:00  来源:江苏禁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对易制毒化学品审批监管和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的服务能力,按照《淮安市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精神,助力企业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淮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多措并举,全力保障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规范管理使用、生产经营等活动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保障、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淮安市局出台《淮安市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文件后,淮安支队立即召开视频会议组织学习,支队成立以支队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专管民警责任。二是开辟“网上不见面”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办理购买证、运输证的相关材料纸质备案,企业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企业购买和运输申请前,出具复工证明,民警进行网上审批,为企业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制定定期提醒机制。组建全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微信群,通过微信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上级的部署要求,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购买、运输的临时性备案审批程序,督促提醒春节前办理了购买证和运输证的企业易制毒专管员,根据自身实际运营状况,尽快使用或进行未使用网上报备,避免因疫情影响造成易制毒管理系统后台报警。截止目前,全市已拒绝购买证、运输证110个,受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企业395家,购买运输证明707个,涉及总量20余万吨。

二、强化复工宣传,筑牢防控屏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为提醒企业员工克服因复工复产产生对疫情防控的麻痹松懈思想,协助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线上管理、审批的同时,派人员对各复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与易制毒化学品从业企业签定治安防范承诺书,发放易制毒化学品宣传手册、禁毒宣传单和疫情防控资料,切实做到禁毒、防疫两不误。二是加强安全防护。在走访过程中对企业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排查、入厂人员的登记、来访人员体温测量、职工的日常防护、生产厂区的卫生消毒和食堂用餐管理等防控措施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向他们推送了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使用手册,建议企业负责人要强化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利用厂区微信群推送防控疫情注意事项等内容,不断增强员工们的防控意识。三是加强信息登记。支队要求各县区禁毒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不忘对相关企业、单位的反应釜、离心机、压片机、制冷压缩机等易制毒设备的信息及时更新,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三、强化流程监管,确保使用规范。一是组织实地核查。为加强特殊时期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排查管控力度,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支队要求利用安全生产检查,对已复工复产的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购买、储存、使用情况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详细查看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机器设备检修情况,认真查阅企业的安全管理制毒、疫情期间安全操作流程,检查企业的购买使用、经营销售、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工作台账,实地查看仓库的安全管理、库存、入出库登记情况。并对专管员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与企业负责人进行简短的室外交流,要求他们在特殊时期更要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企业自身各项防护措施,规范生产、经营、运输行为。二是组织网上巡查。通过易制毒化学品网上巡查,对于治安防范不达标以及因疫情原因未及时做售后备案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储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不丢被盗,经营的易制毒化学品流向清楚。三是严格规范查处。在实地核查和网上巡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在购买、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编辑:江苏省禁毒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