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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止咳药”贩毒,乡村医生铤而走险开出涉毒红处方
2021-09-29 14:35:00  来源:中国禁毒网

一位乡村医生,竟因为开药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她开的到底是什么药?

吸毒人员牵出案件

2020年9月,吸毒人员林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据林某某供述,其在18岁的时候看到社会上有人滥用精神管制药物。为了融入他们,林某某就开始服用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以下简称奥亭),并且慢慢加大服用的剂量。服用奥亭至今七、八年的时间里,林某某因滥用奥亭而上瘾,现在每天要喝60包奥亭,最多的时候能喝100多包。由于吸食量过大,林某某开始四处购买奥亭,这也牵出了这起特殊的贩毒案。

经查,2020年2月3日至6月14日间,黄某某在其经营的卫生所内,在明知林某某系吸毒人员的情况下,先后7次共将3150袋(每袋10毫升,折合可待因含量为28.35克)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出售给对方。

明知故犯严惩不贷

黄某某身为医疗从业人员,明知他人为吸毒人员,仍在无处方的情况下多次大量向其出售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并从中非法牟利。黄某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同时,黄某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因其一时糊涂让原本幸福安逸的家庭支离破碎,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和冰冷的牢房。

根据《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因此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属于精神药品。行为人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示

滥用止咳水已经成为受关注的社会问题,长期服用可形成心理依赖,过量滥用可导致抽筋、神志失常、中毒性精神病、昏迷、心跳停止及呼吸停顿引致窒息死亡。此类止咳水只能在正规医院,通过专业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其他任何途径都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本案被告人黄某某,初心本是为了看病治病,但是她没能抵制诱惑,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此告诫医药管理部门及从事医疗工作人员,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对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销售、使用和管理,对于所有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我们要坚决说“不”!【供稿:福建禁毒】

编辑:王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