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武汉服装加工业外迁,毗邻武汉的汉川市积极对接,北河工业园应运 而生,伴随着经济的崛起,各种娱乐场所蓬勃兴起,有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方“宝地”,其中有一个以KTV为掩护,表面上从事正常业务,内在却是贩卖毒品、 容留他人吸毒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危害当地多年。汉川警方密切联系群众,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了这个团伙。近日,汉川市法院对此涉恶贩毒团伙进行了宣判。
KTV会所暗藏“毒瘤”
在北河工业园,有一家名为“江汉明珠”的KTV会所,会所由黄某军、陈某某、喻某某等人共同出资。
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28日期间,黄某军在该会所向他人贩卖毒品“K粉”、“神仙水”(以下简称“毒品”),还容留“嗨妹”陪他人在包间吸毒、嗨歌,以牟取暴利。
作为经营者,黄某军主要负责会所经营、管理和购买毒品,同时聘用尹某、喻某某、陈某某、等多人协助贩卖毒品、管理场所和提供包括吸毒在内的相关“服务工作”。
2017年3月13日15时许,民警在该会所某包房,将吸毒人员金某某、丁某等6人查获。经氯胺酮试剂现场检测,上述人员检测结果均呈阳性。
2017年5月23日10时许,民警又在该会所将吸毒人员尹某某、吕某某等7人查获。经氯胺酮试剂现场检测,上述人员检测结果均呈阳性。
2017年9月28日22时许,林某某邀约倪某某、林某、邓某等人到该会所“嗨歌”,倪某某、林某等人又分别邀约了多人一起随行,林某某在包厢 容留杨某某、肖某等13人吸食毒品。经尿检,上列人员结果均呈阳性。当天23时许,黄某军、尹某、喻某某、陈某某、杨某某、陈某、盛某等多人在该会所再次 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被民警查获。民警当场抓获包括林某、殷某等在内32名吸毒人员。经现场检测,上述32人检测结果均呈阳性。盛某还主动交代了案发 当天在某包厢向殷某和吴某等人贩卖毒品收取毒资5000元的犯罪事实。经统计,从2017年5月2日至案发,该会所通过贩卖毒品获取毒资共计773500 元。
除了汉川的“江汉明珠”KTV会所,黄某军还在天门市侨乡经济开发区某村屋后院开设了一家KTV会所。他雇佣张某为会所工作人员,张某在该会所容留肖某、徐勇某等13人吸食毒品“K粉”和“神仙水”,被民警当场抓获。
斗智斗勇
汉川市公安局剖析该案,发现该案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地点隐蔽,不易被警方发现;二是场所私密,重重把守,为容留他人吸毒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 三是以正常经营掩饰犯罪经营;四是大多数嫌疑人年龄小、文化程度低。该案中,除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之外,其他人员文化程度介于小学至高中之间,基本上年龄 都在二十多岁,最小的仅有十六岁。
被抓后的黄某军并不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为了全面查清该团伙的活动情况,汉川市公安局专班民警先后辗转仙桃、天门、武汉、广州等地,连续奋战几 个月,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终于彻底查清了该团伙的网络结构和犯罪规律。与此同时,民警们收集固定了该团伙犯罪活动的大量证据,为之后的审讯和起诉工作打 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审讯工作仍然开展得异常艰难。主犯黄某军有犯罪前科,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一直缄口不语,负隅顽抗。针对这一情况,审查组民警仔细分析了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点,及时调整策略,重新制定审讯方案,迫使黄某军交代了犯罪事实。
毒瘤除,民心慰
汉川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军、尹某、喻某某、陈某某、杨某某、陈某、盛某、颜某某、赵某某、陈某、杨某、刘某、龚某某明知是毒 品而予以贩卖,且多次向多人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该13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多名吸毒者提供场所,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 毒罪。被告人林某强、殷某明知他人吸毒,而分别为多名吸毒者提供场所,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黄某军组织、领导该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系 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尹某、盛某、喻某某、陈某某、陈某、颜某某、杨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应依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处罚。
最终,主犯黄某军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万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其他数十名被告也都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供稿:孝感市禁毒办)